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

2008-9-23主题: 退三鹿奶粉被殴打重伤

周海东

河源市紫金县某百货一群管理人员把一名激动的奶粉退赔家长打至头部缝20针,两根肋骨骨折。惨!惨!惨!理?理?理?13536785389周先生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24 8:36:50

如来信反映属实,这是一起非常恶劣的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事件,建议到工商\质监等部门反映投诉,同时可以向警方报案,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9-23主题: 老婆不回来咋办

小周

我们结婚快两年了,可是她一直没在家呆过几天连过节日很少回,而且她家离我家不远才两个公里多啊,我应该怎么办才好说离有不行啊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24 9:04:00

如来信者无意离婚,最好彼此多沟通交流,发现彼此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从而使夫妻和谐,家庭美满.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9-23主题: 厂方组织游玩致伤非工伤

杨柳

我弟弟在福建一家厂里务工,一天逢厂里停电,科长带领其下职员去游乐园玩,其间在园中我弟弟遇到外力作用从游乐器械上掉下,造成左脚大股骨折,请问责任人有哪些?我弟弟应该获得赔偿吗?这算工伤吗?谢谢赐教!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24 9:19:49

如果游乐园的经营者存在过错,没尽到相应义务的话,可要求游乐园的经营者赔偿.这种情况不属工伤.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9-23主题: 外嫁女仍有赡养父母义务

杨柳

我家有兄妹二人,均已结婚生子。今有我母亲得了癌症,出于女儿的心疼,我无偿援助哥哥10000元,并且愿意护理和照料,如今医院的治疗费用昂贵,需用60000多。哥哥要分配给我30000元的费用。作为我的家庭也困难,请问这合理吗?我作为女儿已成家有这方面的义务没有?谢谢!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24 8:27:04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嫁娶而影响.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不因男女而有所不同.当然,赡养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9-23主题: 扣押工资和提成不上保险

赵燕

老师您好,本人自06年3月到现在以来一直在某私营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给上保险,并且每月扣押100元工资和部分业务提成,最近和单位领导协商多次,他强调不交,并未改善,我想申请仲裁,请仲裁老师指点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24 9:24:16

带齐有关劳动关系及未交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9-20主题: 劝人喝酒致病要承担责任

孙宝荣

我爸爸和人家喝酒现在抢救过来了但有后遗症我准备打官司的但不知道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求帮助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22 9:08:36

据来信所言,如对方明知你爸不能喝酒或喝不了了,仍然强行劝酒导致伤害的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具体问题请来本处或来电咨询.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9-19主题: 交楼条件属法律强制性要求

EFFIE

您好!我是东江首府的一名准业主,我想咨询一下河源的房地产交楼问题.东江首府的在催我们入伙.但是当我们问到是否具备收楼的《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 时,对方说我们合同上只写了"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即可交楼,并说河源的交楼标准是如此,请问这合理吗?是否河源的交楼标准不需要遵守国家法规?并且我们的合同附则是需要并楼后一次性交一年管理费.我觉此属于霸王条款.而且有这些问题应该向哪些部门了解,我打了几个政府部门的电话,如房管局,建工科,如说不属于他们管的范畴,一问三不知,河源公务员的素质呀!!!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22 10:42:09

交楼应具备的条件属法律强制性条件,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房屋销售的问题属房管部门主管,具体问题应该向该部门反映或咨询.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9-18主题: 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古先生

我在10年前借钱给一同村人,几年后他不还钱,我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他以一房产的部分抵押,但该房产无房产证,而且一直由他本人使用,当时我没有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到今日仍是钱未还房产也没到手,对方声明不还钱,房产也被他霸占,我该怎么办啊?恳请法律人士给予指导和帮助!万分感激!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22 10:45:18

对方不履行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9-17主题: 回迁地可否买卖

向生

2007年4月份,我在河源白田市场向个人买了一块回迁地准备将来建房(村委会有盖章证明),因为我缺少签合同的经验,所以没有在合同上注明交收地皮的日期,现有如下问题想咨询:
1. 此块回迁地是否能够买卖?
2. 如果回迁地不能够买卖,那么合同是无效的,我向法院起诉要求卖主现在退款,是否合法?如果合法,胜诉的机会有多大?(此点重要)
另外,国庆期间,我与卖方商量如下解决方案未果(并以暴力相向,导致我太太受伤.)
1.退还我的买地款136000元(60个平方米)
2.更改合同(在合同上加上交地日期)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17 15:51:17

回迁地不是法律术语,是国家划给被征地集体用于生产生活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集体土地,适用我国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而集体土地,法律是禁止买卖的,故有关回迁地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买卖合同无效而获得利益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对方.故你可向对方要求返还买地的钱.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8-9-15主题: 用人单位拒付工资咋办

佳佳

我从8月4号到9月11号工作这么多天700一个月第二个月750 在酒店 因家里有事情 12号去辞职 酒店一分钱都没给我 如果要算清楚的话我还欠公司的钱
后面分司批准我休息一个月假 叫我回去办事情 可是不肯给我工资 叫我写欠条 借公司200元 这种情况怎么办啊?我不想到那酒店上班了 再加上我得马上回家了 现在我真的没钱回家怎么办?好伤心。

叶开明律师回复: 2008-9-16 10:12:07

辞职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支付工资,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反这些义务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处理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6  /  43  页   «  2  3  4  5  6  7  8  9 »  跳转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您是关注河源法律援助事业的第 1561434位朋友
版权所有:广东省河源市法律援助处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 联系电话:0762-3820081 邮编号码:517000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5022412号
特别感谢:河源市百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