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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司法局树立“三个意识”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作者:  来源:河源司法简报   点击数:357 更新时间:2009-6-16 8: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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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司法局为确保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取得实效,要求全县司法干警在开展调研实践活动中要树立“三个意识”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职能服务作用。一是树立不断学习的意识。全体司法干警要提高认识,树立自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并做到学以致用,开阔视野,提高依法行政综合素质,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树立服务为民的意识。要以人民公仆的身份围绕群众和社会的需求,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保障(人民调解)的功能作用,听民声、维民权、解民难。三是树立开拓创新的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以新的思想理念、新的工作作风和方式来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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