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起纠纷 调解唤真情
近日,源城区双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利平息了一宗积怨已久,因“风水”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使兄弟俩重归于好,家庭和睦,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据了解,家住双下村的黄氏两兄弟,几年前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发家致富了,盖了小洋楼,过上了小康生活。本应和和气气的两兄弟,却因房屋一事起了纠纷,积怨多年,好几次还因为此事而差点大打出手。在今年6月的某日,兄弟俩的纠纷再次爆发,其家人来到双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协调解决。接到调解申请后,双下村调解主任刘振耀立即会同调解员刘国和赶到现场。此时,双方都怒气冲冲,一触即发,准备大打出手。在稳定双方情绪后,调解员马上了解相关情况。原来黄氏俩兄弟,一个在老房的东边建了新楼,一个在老房的西边建了新楼。黄弟的大门刚好对着黄哥的楼梯,在中国的风水学中,大门对着楼梯是“漏财”,留不住钱财之说。为此,黄弟要求黄哥将楼梯拆掉改建。但因黄哥的房屋修建在先,黄嫂不同意将楼梯拆掉改建。双方常因此事发生争吵,本来和睦的两兄弟成了陌路人。
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劝黄弟夫妻不要过分地相信风水,财富是靠自己守住的。同时劝黄哥夫妻,希望他们能作出让步,毕竟在农村相信风水的人不在少数,应作出让步,给弟弟一个心理上的安慰,和睦相处,共同致富,又何乐而不为呢?经过调解员多次的调解说服,最后哥嫂两人作了让步,同意将楼梯拆掉改建,弟弟给予适当的补偿。通过人民调解,唤回了黄氏兄弟的亲情。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构建和谐社会,而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只有家庭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离不开调解员的努力,正是他们不起眼的工作,点点滴滴的付出才使得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小工不慎跌地身亡 情理法齐下化纠纷
连平县油溪镇小溪村房主麦某雇请本村及邻村村民何某等五名泥水师傅为其新建的房屋做室内外装修,业主提供一切装修村料,泥水师傅承包装修人工费。工程接近竣工,7月14日下午4时,泥水师傅雇请的一名本村小工吴某因上竹架擦扫装贴好的瓷片,不慎跌地,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后,连平县油溪司法所所长赖育生接到小溪村委会主任的事故情况反映后立即赶往小溪村委会,协同村干部认真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疏导工作,稳定了思想情绪。第二天(15日),司法所组织三方(房主、师傅、死者家属)在小溪村委会进行调解。死者家属提出:吴某帮房主和五位师傅做小工,是在作业中发生意外事故跌死,房主和五位师傅均应负责任,赔偿死者的丧葬费及其家庭补偿金共8万元。房主麦某听后表示:“我的房屋装修是承包给五位师傅的,死者吴某也是五位师傅雇请的小工,我没有责任支付补偿金,但出于人道和对死者的同情,我愿支付补偿金2000元。”而五位师傅也一致认为:“我们请小工每天给35元工钱,五人搞装修纯粹做点工钱,每天的工钱只略比小工高一点,大家都是为房主做工,吴某不小心跌地死亡也不是我们的责任,但出于人道和对死者的同情,我们每位师傅愿支付2000元,共10000元补偿给其家属。”三方对补偿金的数额发生了争执,一时难以调解成功。
据此,连平县油溪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民法通则》和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结合本地的民情风俗进行调解,分别做三方事故关系人的思想工作。对他们讲政策、讲法律、讲“和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说服每一方。通过司法所多次调解,最终,房主麦某同意补偿死者家属9000元,五位师傅一起支付补偿金19000元,双方补偿金合计28000元(不含五位师傅支付的抢救费),死者家属表示愿意接受该补偿金额,三方达成了共识,签定了《协议书》并支付了补偿金。至此,这起易激化的损害赔偿纠纷圆满调解成功。
抽水触电意外死亡 以人为本调解息诉
2009年7月30日凌晨七时左右,龙川县黄布镇欧江村村民连××因从水塘抽水到自家农田灌溉而不幸触电身亡。死者连××的家属情绪激动,要求供电所赔偿死亡损失,不然去镇政府或县政府上访。供电所则声称,死者私自拉线抽水,属自身过错,供电所没有责任,不赔付死亡损失。眼看案件即将升级,如不及时处理,后果严重。黄布镇委、镇府的主要领导当即安排分管企业和安全生产的李副镇长带队,会同司法所的全体同志迅速到案发现场调查处理,以平息事态。
7时25分,李副镇长和司法所的全体人员火速赶到现场,同时通知了安监部门到现场取证,布置人员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控制事态的发展。经安监工作人员调查,死者连××利用电源线在电力主线上私自接线抽水,将接好线的抽水机放入鱼塘进行抽水,当发现抽水机不会转动时,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就下鱼塘查看抽水机故障,抽水机漏电导致死者当场触电身亡。根据龙川县公安部门、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及群众的证实,死者私自接线抽水没有告知供电部门及负责辖区的管电员,违反了《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和龙川供电局供用电合同,属于自身过错,责任自负。如果现场宣布取证结果肯定会引起骚乱和矛盾激化,司法所的同志和村委会人员先细致地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告诉他们相关部门一定会依法办事,妥善处理。
第二天,龙川县黄布司法所的同志便转变调解思路,针对死者家属提出的要求,一边向他们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举案说法,指出他们的赔偿没有依据,一边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面对现实,人死不能复生,要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经调查,死者家属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死者为独子,家中母亲中风几年了,父亲瘫痪在床多年,膝下有三个子女,连埋葬的费用也难以支付。司法所的同志主动找供电局领导商量,希望能本着以人为本,体现人的生命价值上给予经济困难帮助。供电局领导同意一次性给予人道主义经济困难补助4700元。村委会主任也代表村委会拿出300元给予困难补助。死者家属接过手中的补助金激动地说:“感谢供电局、司法所和村委会的关心和支持!”
至此,一宗触电意外伤亡案件,由于龙川县黄布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调解,方法得当,措施有力,丧葬费得到了解决,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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