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工作受肯定
作者: 来源:深圳特区报 点击数:251 更新时间:2009-10-16 9:25:25
深圳市福田区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保稳定的“民心工程”来抓,在全国首创“法律咨询引导员”机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671宗。昨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调研后高度评价福田区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近年来,福田区法律援助处抓住共创“和谐福田”这根主线,构筑起政府社团协作平台、法律援助宣传平台、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应急调处平台等四大工作平台。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开通劳务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强化“法律咨询引导员”岗位职责和律师值班制度。解答来电法律咨询19956个,接待来访法律咨询10183人次,解答“福田法律服务网”法律咨询5166个,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671宗。
该区法律援助处还通过到法院和劳动机构走访,回访法律援助受援人,召开复杂法律援助案件座谈会、讨论会,派工作人员旁听公开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庭审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跟踪和监督,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与质量”工作先进单位。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有关领导指出,福田区法律援助工作走到了全国前列,主要表现在工作有开拓性、运作规范、经费保障到位、档案管理规范等方面,与工会等组织实现了互动双赢,特别是福田区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在全国首创“法律咨询引导员”机制,使群众有了归属感、温暖感、踏实感,凸显出法律援助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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