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市局各科室所处:
现将《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河源市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司法 总结 要点 通知
河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7日印发
一、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河源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省司法厅今年对全省7个地级市2007-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进行考评,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评为优秀档次。
一、把维护稳定作为服务大局的着力点,维稳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维稳机制完善,措施到位。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完善工作机制,服务和谐稳定,基层维稳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调处到位。进一步巩固县、镇、村、组四级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大调解”工作格局和排查调处机制完善。东源等县与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机制;各县区运用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定期排查相结合,全市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4897宗,调处成功率为98.5%。二是省际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完善,推广到位。召开了粤赣边界地区民间纠纷联防联调(龙川)会议,总结三年来粤赣边界地区民间纠纷联防联调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健全这一机制,推广到我市与外省接壤的全部地区,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这一做法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并以简报形式向全省推广。三是队伍素质教育机制完善,培训到位。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基层司法所人员和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队伍素质,有效地提高了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增强了调解员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能力。四是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完善,帮教到位。各县区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各项制度,“五项谈心”等工作措施落实,全市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98人,安置帮教率达96%,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五是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源城区和紫金县切实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健全了衔接、管理等制度,加强指导,落实部署,效果初显。省厅检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动员兄弟市到试点现场参观学习。
(二)普法宣传深入,效果明显。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我市的普法工作按照省普法办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深入推进。一是重点突出。建立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举办了全市公务员学法考试,充分利用报告会等形式,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出台了《关于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职责任务和选聘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到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进一步规范;通过电影、短信、图片展览等形式,抓好企业普法,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生动、直观,实现常态化;“12.4”法律宣传周、国际禁毒日等专项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内容丰富。二是难点突破。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平台,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构建大普法格局,突出普法工作实效。利用普法电影、文艺表演、法律咨询、散发资料等形式抓好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普法,消除死角。如今年10月龙川以县山歌剧团为依托,以客家山歌为载体,通过小品、相声、舞蹈、快板、歌曲和朗诵等节目演绎普法知识,寓教于乐,在全县巡回演出送法下乡,产生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多个兄弟市司法局都邀请前去演出,反响很大。三是试点凸显。我市安排连平县作为法治县区试点,在省厅和市局的指导下,试点方案、计划、经费等各项工作措施到位,推进扎实,成效明显,得到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肯定与好评,并把试点作为典型推荐兄弟市前来学习。
全市全年共上法制课4000多场(次),受教育300多万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60多万份,学法普及率达90%。
(三)应对重大事件,积极作为。2009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参与群体性、突发性等重大事件的调处工作,维护稳定,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一是持之以恒做好陪同接访工作。坚持派出公职律师参加每月市、县领导接访日接访工作,努力当好党政领导的法律参谋,妥善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特别是重大上访事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法诉求。二是积极参与平息群体性事件。如河源某港资企业因受金融危机冲击,工厂倒闭、老板出逃,导致拖欠700多工人3个月工资,引发了大规模上访事件并久拖不决,对社会稳定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市局为市委市府决策提出了法律意见并参与调处,协助市政府平息了一场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有效应对突发性事件。09年6月,河源市某学校在建工地发生坍塌造成民工重大死伤的突发性事件,我们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迅速组织律师,充分发挥法律教育和服务优势,连续几天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安抚死难者家属,最终将一宗重大群体性事件平息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平青州11.29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为及时稳妥处理事故和科学做好善后维稳工作,县司法局根据县委指示迅速抽调一批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连续几天到死者家中了解情况并做耐心细致的劝说、解释和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情、理、法三管齐下稳定死伤者家属及当地村民的思想情绪,确保了事故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把加强法律服务管理作为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行业管理不断规范。规范管理是行业发展的基础。一年来,我们坚持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建立重大案件报告机制。建立了律师代理敏感和群体性等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案件的监督,引导代理依法办理重大社会案件。二是实行量化考核。通过实施业务量化考核和加强行业自律等措施,推进对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的有效指导和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所党建工作,党建覆盖率达100%,党员律师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律师党建工作还得到市委领导的肯定。四是抓好律师所的改制工作。完成了对多家律师所的改制,促进了律师行业公平有序的竞争,我市的律师所和律师人数都比上年有较大的增长。五是公证改革稳步实施。完成了全市公证机构的更名工作,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促进了公证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不断拓展。一年来,我们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业务不断拓展。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84家,共办理各类诉讼代理案件1183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50件;办理各类公证4498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41宗。为河源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积极当好政府顾问。一批律师被市、县两级政府和部门聘为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和部门决策提供服务,各县区还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基层政府提供服务,积极参与经济社会管理,当好顾问,维护稳定。多次接受市委陈书记等市、县领导的指示,为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在征地、拆迁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与服务,得到了市、县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市、县区均成立了中小企业、侨资企业和“三农”律师服务团,积极为全市经济建设、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法律宣讲团、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各类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结合实际为当事人提供上门、缓收、减收、免收等优惠和服务,着力解决群众难题,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抓好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在服务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律师、公证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的满意度有较大的提升;司法鉴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新的提升,业务有新的发展,鉴定结果采用率达100%;司法考试首创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分管副市长为牵头人,司法行政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分工配合的机制,充分整合教育、保密、纪检、卫生、公安、信息产业等部门的资源优势,做到组织严密,热情服务,从严治考,确保09年我市了国家司法考试顺利进行,连续三年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
(三)“民心工程”扎实实施。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民心工程”进一步惠及弱势群体,主要体现在:一是接访工作规范化。市、县区法援处进一步完善咨询接访轮值制、值班离岗请示制、群众公开监督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和重大疑难问题请示制等制度,接访行为规范有序。二是惠民举措便利化。开通了河源市法律援助短信互动平台,为群众依法维权开辟了一条“手机绿色通道”;出台了《受援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一系列便民措施,不断畅通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受援门槛逐步降低。三是办案监督社会化。通过实施回访、案件开庭旁听评议等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了办案质量;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四是宣传工作网络化。法律援助网站得到进一步完善,积极发挥网络传媒作用,首次举办了网上法律援助知识竞赛,进一步了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全年共办理援助案件314宗。
三、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服务大局的立足点,保障措施进一步巩固
一是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全面完成。在2008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通过省厅验收的基础上,县区司法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面完成了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办公环境和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走在了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前列;全面加强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所制度健全、公开、规范;司法所“五大件”等装备物资管理到位,发挥了最大效益。二是公用经费保障体制初步建立。市局和部分县区局的公用经费逐步按不同标准纳入年度预算,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专项经费也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公用经费保障体制初步建立。三是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扎实开展。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在“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中找准定位、谋划发展,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等主业,实现基层司法行政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有机统一,全市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四是信息调研工作成效明显。健全信息调研工作机制和奖励机制,完善工作网络,每年都确立专题,市、县区局领导带头深入调研,注重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促进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协调发展,信息调研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排名靠前。全市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市局09年晋升为档案目标特级管理单位,得到省厅的肯定。
四、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服务大局的关键点,履行职责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市、县司法局班子进一步完善和坚持履行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周一碰头会、班子成员轮值巡岗、挂钩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提升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加强沟通交流,加强业务指导,促进了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员工考勤登记和请、销假制度,完善科室周志制度,明确岗位目标与要求,规范科(股)室工作,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三是加强思想建设。认真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深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纪律教育月、主题实践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成效明显。09年5月,河源市委派出检查组对全市57个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市直单位进行机关作风秘密突击检查,市局是受通报表彰的六个单位之一,县区司法局的各项活动也得到充分肯定。四是加强协管和指导。加强了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对县区司法局业务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县区自评、实地核查、民主测评、与县领导交换意见、综合评定等方式开展了考核,客观评价县区局领导班子和业务工作的绩效,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均衡发展。
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经费制约,一些边远偏僻地方法制宣传教育较难开展,还存在死角,普法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基层司法所如何在综治维稳中心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基层经费保障不足,保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县区法律服务队伍和社区矫正工作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和困难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解决。
二、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为我市坚定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职能,努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三政三民”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律师、公证、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资源,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一是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我市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我市各级政府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双转移”、践行“三反”理念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加快发展“四新”产业以及工业物流产业,推动我市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提供法律服务。坚持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提供法律服务。努力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快公证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公证工作者积极介入与民生关系密切的行业,大力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加强房地产等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行业的服务工作,进一步明确公证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的重要职能作用,完善房屋交易登记与公证核查相衔接的机制。三是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和农村法制宣传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大力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组织“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四是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援助管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增强法律援助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民调方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抓源头。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发生的前瞻性、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加强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监管和指导协调。切实提高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能力,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个体矛盾演化成群体冲突。公证工作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二是强基层。继续强化对基层司法所尤其是基层新任司法所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升基层调解员有效应对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充分发挥司法所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优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三是建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快发展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创新调解方法方式,引进社会心里疏导、法制心理疏导和道德启示等手段,形成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粤赣边界地区民间纠纷联防联调机制,共同预防和化解省际边界矛盾纠纷。扩大宣传,让边界地区群众了解联防联调工作,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三、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要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帮教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即将转发的《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 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履行职责,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回归社会后的心理适应能力,掌握谋生就业的一技之长,为安置帮教工作打好基础。加强衔接管控,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的实际困难,对他们的心理障碍及时进行疏导,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二是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按照“两院两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即将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总结推广源城区、紫金县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重点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抓好职责和协调联动落实,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形成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常规化,特别是要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提高教育矫正效果。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防止脱管失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做好帮困扶助工作,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司法行政队伍,扎实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好对律师事务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指导,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一是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受教育、得锻炼。深入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服务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严格执行政法领导干部“六个严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解决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问题的创新思维能力和水平,增强带好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执业环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律师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科学发展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巩固、发展组织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在发挥好作用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律师队伍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队伍。五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司法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着力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完善员工签到制度、领导巡岗制度、科室周志制度,进一步增强队伍的纪律观念,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六是完善对县区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机制。认真探索和完善对县区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的科学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维护社会稳定、抓落实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县区交流,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