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法律援助量化考核贯彻主题实践活动
作者: 来源: 点击数:1866 更新时间:2007-12-19 10:05:47
2007年12月河源市司法局对县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化考核做了一定程度的变动,在评分标准中新增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
量化考核的改动联系实际情况,贯彻《关于印发〈河源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业务工作情况里新增“主题实践活动中实施了便民利民措施;在确定期限内为群众办理1至2件实事”和“积极开展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的学习讨论并依活动方案写出学习体会文章”两项,督促县区发挥基层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作用,把主题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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