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
工伤难获赔偿 法援处伸援手
作者:刘烨华  来源:河源日报   点击数:654 更新时间:2009-5-14 10:48:14
【字体:

 在和平县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工作期间受伤致残的刘某日前与所在公司达成协议,获得3.5万元赔偿款。

        刘某是和平县一公司的工人,他于去年613日上午在维修公司机械过程中拆卸滑轮时,由于踏板突然断裂,刘某与滑轮跌落到废铁堆上,在场工友立即将他送往和平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刘某右侧血气胸、右肺挫裂伤、右侧4-10肋骨骨折,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出院后,刘某因工伤赔偿款一事与公司难以达成一致,便找到和平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和平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接受刘某的申请后,认真研究案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详细计算出赔偿款具体数字,并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多次联系该公司调取证据,同时与仲裁部门沟通,请求尽快结案帮受援人摆脱困境。因受援人住所地在韶关,这些工作均由承办人主动完成。此案于313开庭审理,双方最大的争议是工资数额问题,承办人提出代理意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第39条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提供有效工资证明的不利后果。为此,公司方同意调解。经几次调解,公司方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刘某3.5万元。

图:受援人刘某给河源市和平县法律援助处送上“守护弱势,维护正义”的锦旗。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您是关注河源法律援助事业的第 19693201位朋友
版权所有:广东省河源市法律援助处 河源法律援助网开通日期:2004年4月21日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 联系电话:0762-3820081 邮编号码:517000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05066863号
特别感谢:河源市百灵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