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难获赔偿 法援处伸援手
作者:刘烨华 来源:河源日报 点击数:654 更新时间:2009-5-14 10:48:14
在和平县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工作期间受伤致残的刘某日前与所在公司达成协议,获得3.5万元赔偿款。
刘某是和平县一公司的工人,他于去年6月13日上午在维修公司机械过程中拆卸滑轮时,由于踏板突然断裂,刘某与滑轮跌落到废铁堆上,在场工友立即将他送往和平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刘某右侧血气胸、右肺挫裂伤、右侧4-10肋骨骨折,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出院后,刘某因工伤赔偿款一事与公司难以达成一致,便找到和平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和平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接受刘某的申请后,认真研究案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详细计算出赔偿款具体数字,并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多次联系该公司调取证据,同时与仲裁部门沟通,请求尽快结案帮受援人摆脱困境。因受援人住所地在韶关,这些工作均由承办人主动完成。此案于

图:受援人刘某给河源市和平县法律援助处送上“守护弱势,维护正义”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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