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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首例司法鉴定援助实施
作者:  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49 更新时间:2010-2-2 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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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庆市第一例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指派的司法鉴定援助案件在安庆市信立司法鉴定所启动,这是《安徽省司法鉴定援助办法》自去年111日实施以来开展的首例司法鉴定援助案件,标志着安庆市司法鉴定援助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记者获悉,这是一起法医临床类的伤残等级鉴定案件,当事人檀某系望江县人,是在得知《安徽省司法鉴定援助办法》今年111日起实施后,向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的。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按法定程序指派安庆市信立司法鉴定所依法鉴定,同时按规定在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备案。

    据了解,司法鉴定援助是法律援助的组成部分,其鉴定费用列入法律援助经费开支范围。司法鉴定援助案件的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协助安排司法鉴定机构提供援助。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援助,应向被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的市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予司法鉴定援助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司法鉴定机构,并同时向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的市司法局鉴定管理部门备案。经济困难的市民在申请司法鉴定援助时必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同时必须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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