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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治建设让人民更有尊严感
作者:  来源:   点击数:172 更新时间:2010-3-8 10: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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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精彩话语很多。其中“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句话赢得了全场代表、委员最热烈、最持久的掌声。

  “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早在“两会”前夕总理与网民交流时,便已脍炙人口,广为流传。

  “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是党和政府在解决人民温饱问题后,提出的一个更高层次的目标和理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认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尊严感,不仅来自于温饱问题得到解决,更在于精神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让人民有幸福感和尊严感,是党和政府所有工作的根本目的。

  如何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感?法治建设是必要条件。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认为,公平是法治的核心价值。只有社会公平了,人的尊严感才能得到提升。不管一个人收入有多高,如果他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一个不公平地位,他能有尊严感吗?

  从法治角度讲,如何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制度,实现社会公平,这是保障所有人都有尊严感的最为核心的问题。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侯欣一认为,在某些重要领域,立法尚存欠缺。某些法律制度,尚需通过立法予以修改完善。另外,我们的司法应该真正做到公正廉洁高效权威,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政府依法行政也是重要一环。

  2004年3月,国务院出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一多半,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实现得如何?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认为,应该说过去的几年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离真正实现目标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作为法律界的政协委员,应该对政府的法治进程多关注,多提建议。”李汉宇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这可以说切中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脉搏。

  “有公信力,才有执行力。没有公信力,就没有执行力。”李汉宇认为,政府要通过依法行政,确立公信力,取信于民。

  李汉宇举例说,由政府政策变化带来的公民权益受损,必须应当给予合理补偿。这样政府有公信力,公民对于未来才会有一个明确的预期,进而才可能获得幸福感、尊严感。

  “在法治社会,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这是人民有幸福感、尊严感的基本前提。”几位委员不约而同地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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